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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

2023-12-28 1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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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商务部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推进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围绕丰富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激发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动能、夯实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基础、强化支持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提升商贸服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数字化水平,加强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生活服务社区和街区,建立生活服务数字化标准体系,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品牌,加强数字化技术运用、数字化金融支撑和数字化人才培育,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指出,《意见》的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突出创新驱动。《意见》积极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通过建设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中心、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等,为传统生活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数字化场景支持。通过加强数字化技术运用,支持技术创新,发掘数字化发展潜力,为生活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插上数字化的翅膀。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在商贸服务、交通运输、文旅、教育、医疗健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数字化赋能,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以此促进生活服务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使人民群众能更多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生活服务。


三是着力补齐短板。聚焦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适宜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便利使用的智能技术相对欠缺、数字化人才不足、数据安全有待加强等问题,《意见》提出加强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化适老助残应用和服务、培养数字化专业人才、增强数据安全保护与融合应用能力等举措,加快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中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夯实生活服务高质量发展基础。


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活性服务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通过数字化赋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数字中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供给质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着力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新需求,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顺应新型消费发展规律,持续深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改革,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着力破除制约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聚焦民生,提升便利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开放共享,实现协同发展。在保障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前提下,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和不同消费业态协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生活服务”生态体系,形成一批成熟的数字化应用成果,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生活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深度融入居民生活,数字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基本实现生活服务数字化,形成智能精准、公平普惠、成熟完备的生活服务体系。


二、丰富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提升商贸服务业数字化水平。


引导餐饮、零售、住宿、家政、洗染、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传统生活服务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针对性优化经营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快响应和更好服务。鼓励对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其他生活服务场所进行数字化改造,为客户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利用大数据统计热点区域、高峰时点,为企业优化运营提供决策参考。(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大数据应用。


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各地区、各相关业务平台共建共用、智能协同和迭代完善,增强交通运行动态掌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智能铁路、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民航,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推进数字出行与生活场景有机衔接,运用数字化技术为旅客提供移动支付购票、无纸化检票乘车等一体化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文旅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


丰富数字化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发展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线上演播、数字艺术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与餐饮、住宿、零售等业态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相关品牌。推动文化和旅游场所数字化改造提升,加强市场监测和大数据应用,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实时信息。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构建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运营体系。(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教育数字化融合发展力度。


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网络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纵深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立足“教、学、管、评、研、训”等教育教学环节,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教育新模式。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拓展虚拟远程培训等智能化网络培训形式,丰富线上培训资源,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拓展数字资源获取渠道,鼓励各地区各行业向社会开放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和线上学习服务,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医疗健康领域数字化应用。


加快开发普及数字医疗应用,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优化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在线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持续深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处方、医保移动支付等应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建设和信息互通共享,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等数据库。优化诊疗流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利用数字化技术为医用机器人、智能急救车、智能巡诊车、智能医疗设备等产品研发赋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


(九)加强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生产、采购、运输、仓储、批发、零售、配送各个环节,优化生活服务数字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渠道成本。加强生活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仓储配送体系,支持立体库、分拣机器人、无人车、无人机、提货柜等智能物流设施铺设和布局。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电子支付快速发展,探索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完善农村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健全空间基准服务基础设施,优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布局,推进北斗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为生活服务提供北斗高精度实时位置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