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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版“数据二十条”发布 提出9大任务

2023-12-08 13: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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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其中提出,到2026年末,海南省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跨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形成,在医疗、航天、深海、贸易、投资、教育、旅游、金融等领域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跨境数据创新应用和产品,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示范省;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国际国内数据交汇、出入的枢纽节点,数据要素市场国际化、场景化水平明显提升。


《计划》提出九大工作任务:

实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创新行动

实施数据供给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数据开发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数据交易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数据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实施数据产业孵化创新行动

实施数据产业人才孵化培养行动

实施数据安全治理行动

实施数据跨境应用创新行动


九大任务基本囊括了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在公共数据方面提出,优化公共数据开放制度,有序扩充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优先推动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以数据产品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探索通过商业化、市场化机制解决公共数据开放不足的问题。


提出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推动全省数据、技术、资本、政策、市场等资源汇聚,打造全国领先、合规高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低门槛数据开发利用平台。在数据流通交易方面提出,建立“1+N+X”互联互通的市场交易体系,鼓励进场交易、规范场外交易,推动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逐步形成1个省级数据交易场所、N个交易场所节点、X个行业版主协同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


《计划》在数据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依托省内高校、专业培训机构、大数据企业等,合作建立一批大数据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大数据产学研合作基地。



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等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丰富应用场景供给侧改革创新应用为重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有序流动,打造国内国际数据双循环交汇点,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到2026年末,海南省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跨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形成,在医疗、航天、深海、贸易、投资、教育、旅游、金融等领域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跨境数据创新应用和产品,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示范省;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国际国内数据交汇、出入的枢纽节点,数据要素市场国际化、场景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任务


(一)实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创新行动。


1.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行动。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的产权运行制度。推进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授权使用,健全市场主体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落实数据关联对象的知情权、决定权。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核算研究,围绕数据资产会计核算的全过程,探索数据资产入表管理机制和可行路径,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2.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行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建立全省统一、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强化市场主体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市场交易体系,争取实现与国内国际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标准,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数据合规体系建设和监管,严厉打击黑市交易,取缔数据流通非法产业。


3.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行动。探索个人、企业、公共机构数据分享价值收益方式,建立与自贸港相适应的市场评价机制和数据价值分配机制,强化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政策,推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数据要素利益初次分配、再次分配调节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享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依规依托公共数据提供公益服务。


4.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行动。探索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证、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监测预警等制度,明确各方履行数据要素流通安全责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数据要素治理模式。探索建立自贸港数据要素培育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数据要素流通,划定法律法规监管红线,明确合规监管底线。


(二)实施数据供给能力提升行动。


5.公共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构建涵盖公共数据资源组织管理、数据汇聚、数据共享以及安全保障的“一网共享”体系,建立各单位数据采集、共享、开放、使用及管理的工作机制,将数据编目、数据更新、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纳入数字政府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数据共享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建设数据资源一本账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开放自动化审核,促进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优化公共数据开放制度,有序扩充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优先推动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以数据产品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探索通过商业化、市场化机制解决公共数据开放不足的问题。


6.企业数据汇聚与个人数据保护行动。鼓励各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与全省统一的数据开发利用平台建立可信互通的双向授权流通机制。建立企业数据开放供给激励机制,保障企业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推动数据产品标准化、多样化,发展数据产业并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个人数据保护,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数据,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过度处理个人数据。探索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安全合规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使用的机制。创新技术手段,推动实施个人信息采集过程中的匿名化处理操作,保障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7.多元数据服务供给站打造行动。探索建立各方广泛参与、共享收益的数据服务供给新机制。打造安全可信、合规开放的公共、企业、个人等多元数据服务供给站,有效赋能政务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梳理数据服务供给站数据汇聚目录清单,推进高价值高频公共数据、个人和企业数据向数据服务供给站安全有序、依法合规汇聚,以数据产品形式形成公共、企业、个人数据资产。探索数据服务供给站配套的数据产品登记、携带、授权、存证、溯源服务等运营流程规范,实现数据产品归集权属确认,做到“一地登记、全国共享”。


(三)实施数据开发能力提升行动。


8.全省统一开发利用平台搭建行动。依托省数据产品交易平台,搭建安全保障、高效开发和流通交易为一体的全省统一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第三方社会数据汇聚接入渠道,为数据处理者提供安全开放的可信计算环境。推动全省数据、技术、资本、政策、市场等资源汇聚,打造全国领先、合规高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低门槛数据开发利用平台。


9.典型场景赛道机制策划行动。围绕医疗、航天、深海、贸易、投资、教育、旅游、交通、金融等领域开展赛道活动,提出应用提升需求和数据资源清单,面向社会征求优秀解决方案,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将信息化项目需求策划为赛道方案,通过赛道机制遴选合作方。建立数据开发利用赛道机制定期评估、通报、奖惩机制,建立年度优秀赛道方案评选机制,面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10.数据产品研发推动行动。支持大型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电信运营商等行业龙头企业与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合作,开展数据汇聚与融合应用开发试点。鼓励企业和个人自主研发多元数据融合的数据产品,研究探索对企业开发使用的云资源、数据资源、开发席位等成本进行合理补贴,研发成果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


(四)实施数据交易能力提升行动。


11.规范高效数据交易体系打造行动。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将省数据产品交易平台打造为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全省、连通国内、面向国际的规范高效数据交易场所,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流通环境。建立“1+N+X”互联互通的市场交易体系,鼓励进场交易、规范场外交易,推动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逐步形成1个省级数据交易场所、N个交易场所节点、X个行业版主协同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


12.数据要素服务商培育行动。鼓励各类数据商入场登记,探索建立数据商登记、审核、认定等资质认证服务,建立场内数据资源贡献评价机制。探索鼓励服务商入场交易机制,建立服务商进场交易的标准服务流程。探索建立数据云服务标准目录及计费模式,引导政府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合规、安全的数据产品交易平台采购社会化数据产品及数据服务,制定企业购买数据产品及服务的交易优惠政策。(五)实施数据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来源 | 海南省人民政府